
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,保障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,根据《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现开展2025-2026学年js65金沙线路总站本科生校级捐赠助学金(第二批)评选工作,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及要求
评选对象为目前js65金沙线路总站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。
1. “香港中山大学高等学术研究中心基金会项目(冼为坚助学金)”评选要求:
(1)家庭经济困难,原则上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00元(含)以下,不能或不足以支付在读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;
(2)热爱祖国,思想作风正派,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,团结同学、乐于助人,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;
(3)学习勤奋、刻苦,成绩优良,无不及格科目。学年度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50%。
2.“黄秉熙助学金”评选要求:
(1)家庭经济困难,不能或不足以支付在读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;
(2)热爱祖国,思想作风正派,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,团结同学、乐于助人,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;
(3)学习勤奋、刻苦,成绩优良,无不及格科目。
二、评选名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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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项目名称 |
资助方 |
资助年级 |
资助名额 |
助学金 |
|
1 |
香港中山大学高等学术研究中心基金会项目(冼为坚助学金) |
冼为坚先生 |
不限 |
1 |
3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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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黄秉熙助学金 |
何绮薇 |
不限 |
1 |
4000 |
三、评奖流程
1. 通知发布后,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,于2025年11月17日上午11:30前填写附件1:本科生助学金登记表 。并在学工系统-助学金模块-捐赠助学金中申请填报。
2. 学院组织学生资助工作小组产生初评名单,并隐去个人信息院内公示。
3. 公示无异议,获评学生提交各助学金相应材料。
3. 学校复核并审议名单,上级单位或捐赠方审定最终名单后,发放助学金。
四、需提交材料及截止时间
附件1:本科生助学金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。
请有意者提交材料至js65金沙线路总站学工办(十友堂101)吴昊南老师处,截止时间:2025年11月17日上午11:30。
js65金沙线路总站
2025年11月14日